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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农村水环境质量(第1页)

第三节农村水环境质量

2005—2006年,宁夏对放心食品“菜篮子”种植基地灌溉用水(地表水)进行监测。2009—2010年,对“以奖促治”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庄地表水与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表2-6-22,表2-6-23。

监测结果表明,“十一五”时期,农村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村庄集中水源地中部分水源地总硬度、硫酸盐等略有超标,银川市永宁县杨和乡纳家户村、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和吴忠市孙家滩吊庄村地下水水源地氨略有超标,其他监测项目全部达标,基本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各村庄地表水监测断面,均为Ⅰ类~Ⅳ类水质,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累计有85个村庄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其中地下水型水源地74个村庄,地表水型水源地10个村庄,1个村庄既有地下水型水源地又有地表水型水源地。75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村庄中,有33个村庄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占44。0%;27个村庄达到Ⅳ类水质,占36。0%;15个村庄达到Ⅴ类水质,占20。0%。有42个村庄受水文地质因素影响,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锰等指标超标(超过Ⅲ类标准);有11个村庄氨氮项目超标,其余村庄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Ⅲ类)。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2002)评价,11个地表水型水源地中有6个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占54。5%,Ⅳ类水质3个占27。3%,Ⅴ类水质2个占18。2%,主要超标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氮。

“十二五”期间,开展地表水监测的85个村庄共布设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62个。其中,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35个,占56。4%;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8个,占29。0%;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点位)6个,占9。7%;劣于Ⅴ类水质的断面(点位)3个,占4。8%。各试点村庄周边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农业用水要求的Ⅱ~Ⅴ类间水质水体占95。2%。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辖区试点村庄周边100%的地表水体水质能够满足农业用水要求,固原市试点村庄周边76。9%的地表水体水质能够满足农业用水要求。

2016—2018年,对试点村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2016年,对全区5地市27个试点村庄周边县域地表水进行监测,共布设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24个,累计上报监测数据2184个。根据试点村庄周边地表水体监测情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4个,占63。5%;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个,占4。5%;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点位)2个,占9。2%;劣于Ⅴ类水质的断面(点位)5个,占22。8%,劣Ⅴ类水体分别为石嘴山平罗县沙湖、吴忠市同心县清水河、固原市西吉县夏寨水库、党家岔堰塞湖和隆德县渝河联财断面。各断面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见表2-6-24)。

2017年,对银川市贺兰县境内黄河、汉延渠,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黄河、沙湖,吴忠市红寺堡区鲁家窑水库等试点监测村庄周边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共布设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22个,监测项目24项,累计上报监测数据2110个,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试点村庄周边地表水监测中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4个,占66。7%;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点位)3个,占14。3%;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个,占4。8%;达到劣Ⅴ类水质的断面(点位)3个,占14。3%;劣Ⅴ类水质分别为吴忠市同心县清水河、固原市西吉县夏寨水库、党家岔堰塞湖。各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和总磷等(见表2-6-25)。

2016年,对全区5地市30个试点村庄共31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累计上报监测数据2532个。其中23个村庄饮用水源为地下饮用水源,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7个村庄饮用水源为地表水(湖库)型饮用水源,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个村庄既有地下饮用水源又有地表饮用水源。30个试点村庄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58。1%。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56。5%(见表2-6-26)。

2017年,对全区5地市30个试点村庄共3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累计上报监测数据3071个。其中,23个村庄饮用水源为地下饮用水源,7个村庄饮用水源地为地表水(湖库)型饮用水源,隆德县光联村既有地下饮用水源又有地表饮用水源。30个试点村庄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54。8%,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39。1%。受地质因素影响,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硫酸盐、锰等;其他超标项目为氨氮、氯化物、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硝酸盐氮等。氨氧超标出现在引黄灌区和银川市贺兰县和石嘴山市平罗县(见表2-6-27)。

2018年,宁夏境内有9个县(区)村庄周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共布设地表水(湖库)监测断面22个,监测项目24项,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2个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2个,占54。5%;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点位)5个,占22。7%;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点位)4个,占18。2;劣Ⅴ类标准的断面(点位)1个,占4。5%。全年度水质状况最差的季节在3~4月份,各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见表2-6-28)。

2018年,全区5地市30个村庄监测的32个饮用水水源中,24个为地下水饮用水源,监测项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基本项目23项;8个为地表水(湖库)型饮用水源,监测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基本项目24项及补充项目5项,共29项。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年监测4次。8个村庄地表水(湖库)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盐池县佟记圈村、宝塔村、皖记沟村,第一和第四季度达到Ⅱ类水质标准(见表2-6-29)。24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中,有13个村庄的水源地达到Ⅲ类水质标准;5个村庄的水源地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为头闸村、东源村、红源村,中圈塘村、车路湾村;5个村庄的水源地达到Ⅴ类水质标准,为雄英村、金贵村、兰光村、高路村和西安小河村;劣Ⅴ类水质的村庄1个,为西吉县万崖村(见表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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