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看书网

52看书网>宁夏生态环境志:上 > 02(第1页)

02(第1页)

02

同年,落实了结构减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淘汰炼铁85万吨、电解铝4万吨、铁合金20万吨、电石88。78万吨、焦炭150万吨、水泥300万吨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和小淀粉企业。自治区环保、发改、经济部门对全区24家企业自备电厂和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将不属于工艺需要的企业自备电厂列入关停计划。

同年,加强了管理减排。6月8—1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全区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与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下发了《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日常督查情况通报的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通报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督查情况的函》,向各发电集团和火电企业发出了《关于通报火电企业重点督查情况的函》,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6月20—25日,组织全区环境监察部门开展了全区涉水重点企业大排查行动,对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不稳定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7月11—22日,环保部第22核查组对我区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核查核算和现场检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针对核查核算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市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发出了《2011年上半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情况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明确了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8月,环境保护部西北督查中心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结果暨污染减排、环境应急、重点案件、建设项目等环境保护督查存在的突出问题》,齐同生副主席批示:“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会同有关市县和部门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8月1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污染减排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同年8月2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污染减排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排从8月20至11月30日,开展宁夏2011年污染减排百日攻坚行动。全区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定人、定责、定任务、定时限,围绕污染减排重点、难点和中心工作,开展了火电企业执法检查、在线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全区重点涉水企业大排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调查、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专项检查和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大排查等行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扣减脱硫电价、追缴排污费、实施行政处罚,对设施不完善、监控不到位、台账不规范影响减排核查核算的企业,限期整改、限产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挂牌督办;对承担减排项目的单位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定期核查,定期预警通报,重点项目驻厂督办,逾期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单位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并追究责任。

同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出《关于通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上半年污染减排等环境保护督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函》,指出宁夏上半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预警我区完成全年减排任务十分困难。10月30日—11月4日,环境保护部西北督查中心对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进行日常督查,11月22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通报宁夏2011年下半年减排日常督查情况的函》,通报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整改存在问题的要求,并再次预警我区完成全年减排任务十分困难。

同年,加强各类污染源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大了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管理与技术培训力度,成立了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当年全区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安装了626套自动监控设备,全部统调火电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造纸企业均使用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减排量。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通过了环保部的考核。组织开展了全区企业自备电厂和重点用能企业污染源排查,对全区23家企业自备电厂、74家重点用能企业、18家骨干企业和17家统调火电企业逐一核查污染源类型和污染治理状况,逐一核算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的一致性,为高耗能企业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污染减排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位于前100位的总计400家企业,作为全区“十二五”污染减排重点监控企业,重点控制污染源排放量。联合自治区农牧厅制定了“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

同年,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区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核定农业源减排量。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确认制度,从源头减少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2012年4月12日,环保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通报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的函》,经国家核查核定,我区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37万吨,比2010年(24。01万吨)下降2。67%,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03万吨,比2010年(13。30万吨)下降2。03%;氨氮排放量1。80万吨,比2010年(1。82万吨)下降1。1%,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1。57万吨,比2010年(1。60万吨)下降1。88%;二氧化硫排放量41。04万吨,比2010年(38。29万吨)上升7。18%;氮氧化物排放量45。82万吨,比2010年(41。76万吨)上升9。72%。二氧化硫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见表4-8-31)。

2012年3月2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上报了《关于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函》,提出了2012年污染减排目标建议值。4月,环保部确定我区2012年减排计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3。25万吨,比2011年下降0。5%;氨氮控制在1。79万吨,比2011年下降1。0%;二氧化硫控制在42。68万吨,比2011年上升4。0%;氮氧化物控制在50。35万吨,比2011年上升9。9%。

2012年,为确保完成当年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全区进一步加大了污染减排工作力度。1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把“深入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列入2012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一,要求落实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国家与自治区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实施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锅炉(炉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脱硫脱硝工程、生活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综合治理工程、农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综合治理工程、机动车污染源氮氧化物综合治理工程等污染减排“五大工程”,确保完成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同年1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齐同生常务副主席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市政府、宁东管委会签订了《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7家重点企业签订了《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4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定了“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具体措施。4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4月26日,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减排工作的函》,提出了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

同年5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自治区污染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局、全区主要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300多人参加了会议,齐同生常务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市政府和宁东管委会签订了《2012年度工程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火电、水泥、钢铁、造纸、石化、化肥等主要行业的54家重点企业签订了《2012年度工程减排目标责任书》。5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主要行业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化肥、农业源、机动车等13个主要行业和领域加快减排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进度要求。6月,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宁夏主要媒体上公告了国家和自治区2012年要求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

同年7月9—15日,环保部第21核查组对我区2012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核算,核定我区污染减排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仍然过大。2012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增加燃煤消耗490万吨,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21%和2。76%;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接近基数的10%,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减排压力巨大。8月31日,齐同生常务副主席批示:“要专题研究今年的环保减排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的减排任务。”9月10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送《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分析的函》,10月10日,环保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的函》,均指出我区污染减排工程进展缓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增长态势,上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幅处在全国前列,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同年10月11日,自治区主席助理刘小河受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委托,主持召开了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状态下,要在全力稳增长保增长完成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下更大气力、采取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各项污染减排任务。会议决定五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污染减排联动机制,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加大污染减排执法监督和考核力度,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度。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正伟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的督查报告》上批示:“形势严峻,各市要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同年12月8日,环保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2012年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函》,通报我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12年应完成的55个重点减排项目,截至10月底已完成44个,占80%;要求我区对列入目标责任书的重点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要现场督办,确保完成。

同年,自治区切实加快了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西夏热电公司等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取消旁路19个,建成投运脱硝设施9套,建设赛马水泥公司等2000吨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9条,建成并投运中色东方集团氨氮治理设施,银川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平罗中水厂投入试运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机动车排气严格执行国Ⅳ标准的通知》,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了《宁夏农业和农村“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加快了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

同年,一是切实强化了结构减排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分阶段全部关停年产10000吨以下的马铃薯淀粉企业。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2012年全年淘汰焦炭195万吨、铁合金0。65万吨、电石24。1万吨、水泥130万吨、造纸21。7万吨。吴忠市集中拆除化学纸浆蒸球36台,淘汰落后造纸纸浆产能10万吨。固原市关停5000吨以下马铃薯淀粉企业131家。二是切实加强了管理减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采取了政府督查、行政告诫、媒体曝光和监察部门考核、扣减效能分值、区域限批、“一票否决”等方法,强化各级政府减排主体责任。开展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检查,企业自备电厂和马铃薯企业大排查,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和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稽查,在《宁夏日报》公示了《全区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信息》,推动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绿色电力调度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脱硝电价优惠政策,加大污染减排奖惩力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了火电低硫煤保障政策措施,力争火电煤平均含硫量由1。14%下降到0。8%左右,大幅降低二氧化硫产生量和新增量。制订了监测体系建设管理、有效性审核、监测结果应用、经费保障、运行监管等措施,加强了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全年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通过率达到91。1%,为减排核查核算奠定基础。

经国家核查核算,2012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80万吨,比2011年下降2。43%;氨氮排放量1。74万吨,下降3。3%;二氧化硫排放量40。66万吨,下降0。92%;氮氧化物排放量45。55万吨,下降0。60%,全面完成了2012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见表4-8-31)。

2013年3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2013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的通知》,把“推进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落实”列为2013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一,要求继续加大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火电、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污染减排,全部取消火电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全面建设企业自备电厂脱硫设施、水泥窑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并全面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提标改造、技术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对造纸、印染、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全面进行工艺改造,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对发酵、医药、化肥企业建设脱氮设施,提高合成氨生产企业工艺用水循环利用率。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按规定淘汰运营黄标车,积极推广使用高品质燃油。

同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和两个自治区直管县人民政府签订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火电、水泥、化肥等主要行业的38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工程减排目标责任书,将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重点企业和具体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确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见表4-8-32),要求建立污染减排全面量化控制体系,及时实施污染减排调控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制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污染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减排工程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超总量排放问题得以缓解”,主要工作任务是强制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电力企业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自备电厂燃煤机组全部安装炉外脱硫设施并进行低氮燃烧改造;20吨以上的工业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安装炉外脱硫设施,水泥企业全面开展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全面开展脱硫工程建设”。并提出了要提高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达标排放量与最高容许排放量双指标控制,禁止使用高硫分高灰分燃煤,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以及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推行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等措施。。

同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电力调度管理暂行办法》。全区环境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察监管力度,对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位于前位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了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和脱硝设施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和中控室运维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全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对27家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染物减排计划、建立企业减排台账情况和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改实际处理水量不足、日常管理不规范、在线数据不准确、减排台账不全面等问题。

同年,狠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和落后产能淘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自治区火电厂降氮脱硝及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工作实施方案》《宁夏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规划》,推动脱硫脱硝工程实施。自治区发改、经信、城建部门认真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严格项目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在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再生水回用、集污管网、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污染减排能力。当年全区统调火电企业44台共计14744兆瓦火电机组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28台12260兆瓦火电机组建成投运脱硝设施,占统调火电企业总装机的76。05%;企业自备电厂完成29台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占自备电厂总装机的57。21%;水泥行业完成21条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占全区水泥生产规模的86。7%;银川宝塔精细化工、中石油宁夏石化炼油业务部、启元药业、多维药业等企业建成投运废水深度治理设施;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44家,淘汰6家焦炭生产企业的焦炭生产线,淘汰水泥38万吨、造纸2。79万吨、味精4万吨。2013年竣工投运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见表4-8-33)。

经国家核查核算,2013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2。19万吨、1。7万吨、38。97万吨、43。74万吨,分别比2012年削减2。68%、2。30%、4。16%和3。97%。化学需氧量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见表4-8-34)。

2014年3月1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调整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污染防治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环境监测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环境保护执法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等成员单位组成,并分别承担污染减排职责任务。

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列入2014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一,要求“以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宁东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大市、县(区)城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烟气排放监管和处罚力度,落实减排工程建设,划定高污染燃料限制区,严格燃料使用量。全面建成国家目标责任书要求自治区建设的重点减排项目。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