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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1页)

04

海兴开发区

【概况】海兴开发区位于中卫市南部、海原县东部三河镇境内,距离中卫市170千米、海原县55千米、固原市50千米。北依凤凰山,苋麻河、中河穿过,依山傍水,地势平坦。福银高速、萌海高速、405县道和宝中铁路从境内经过,交通便捷。规划总面积30。6平方千米,建成面积16平方千米,历经10余年,建成行政办公、生活居住、物流商贸、工业园区、生态休闲五个功能区,实现水、电、路、气、热、电信、电视等“九通一平”,工业体系逐步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绿化覆盖率达50%,高氧低碳。城区内现有常住人口3。1万人。2020年12月,中卫市委调整海兴开发区管理体制,海兴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仍作为市委、市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交由海原县代管,主要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等职能。2022年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和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宁夏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评定为2022年度全区工业稳增长突出贡献单位和企业。

【经济发展】2022年,海兴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8。83亿元,工业增加值2。2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63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79亿元,实现税收0。5亿元。外出专题招商11次,接待中电建、薯味佳等公司到海兴考察12次,洽谈实施招商项目18个(洽谈9个、实施9个)。签约中电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中车“一区三中心”新能源产业园、东旭蓝天光伏组件加工、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储能等项目4个,协议总投资102。1亿元,新引进落地建设赫迪新能源装备制造及物流、津通铁塔及光伏支架加工两个项目,推动主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助9家企业完成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完成两个招商项目土地招拍挂工作,供地72亩。落实“稳保促”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为企业减免各类费用285。9万元,兑付各类补贴180。6万元,协助申报“专精特新”企业1家,协助企业招工120余人。对小微企业孵化园厂房水、暖管道及道路进行维修改造,为入驻企业提供保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五个一”包抓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项目8个,完成投资1。5亿元。完成社会投资项目备案7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5个。完成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治理17个。完成历年项目财务审计决算12个。储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10个。完成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治理17个,完成历年项目财务审计决算12个。

【财政金融】2022年,海兴开发区严格财政资金管理,资金使用中按照“保、控、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开发区机构运转正常和社会稳定。严格财务管理,制定《海兴开发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加强各类资金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预决算公开、资金审核、费用报销、账务记录、各类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全年化解债务3682万元,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对海兴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情况,以及行政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工业厂房、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现状开展摸底排查、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整合国有资产资源,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规划建设】2022年,海兴开发区坚持规划引领,将海兴开发区总规纳入海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证规划的合法延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无偿收回中银绒业厂房建设用地。建成投入运行现代化城市供暖设施,优化供暖管道、换热站、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城市保供能力增强。实施南北区供热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等5个项目。开展植绿增绿大会战,栽植乔木类16778株、绿篱类12820平方米。坚持问题导向,配合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集中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4次,整治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442起,维修照明亮化设施6328处、绿化设施279处、破损路面189处,节水改造公厕9座,更换雨水箅子、下水井盖128个。探索公共服务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将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垃圾填埋场、固废处置场全部委托于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同时对接引入共享单车企业投放共享单车2000辆,完善城市功能。强化保障房管理,实物配租公租房80户,清退转租(借)22户,维修公租房50套,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建立并使用租金线上缴费系统,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

【社会事务】2022年,海兴开发区推进法治海兴建设,以《民法典》颁布2周年为契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活动及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四进”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开展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悬挂横幅4条,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品4000余份。邀请律师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两次。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出台、重大合同签订和司法诉讼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合法性文件5份、合同9份,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起。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15起,协调解决农民工上访事项17起,清欠农民工工资78人53万元,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开展维护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与辖区内各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及文化娱乐场所等31家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督查文化娱乐场所10余次,社会秩序安全、和谐、稳定。向5家企业及非公企业党支部捐赠图书1740余本。

【安全生产】2022年海兴开发区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重点时段安全检查督查,检查建筑施工、工商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和“11·9”消防安全日培训。联合举办应急救援演练两次,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辖区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生态环境】2022年,海兴开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四尘”同治,检查企业(单位)200余家次,强化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坚持“五水”共治,紧盯治污设施运行,污水处理厂与生态湿地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污水资源化利用率100%。坚持“六废”联治,规范固(危)废、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全过程。排查环境风险5类20项,完成整改12项。各级督察反馈环保问题16项,完成整改13项。受理群众投诉问题5项,办结率达100%。修编完善《海兴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6场次。

(马旭龙)

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员会

重要活动

【中卫市“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6月28日举行。仪式上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利带领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张利、马洪海、崔昆、杨文生等市领导向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部分老党员代表发言。

【中卫市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7月25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中卫贡献。

重要会议

【中卫市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1月13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强调要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中共中卫市委五届二次全会】1月18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圈选确定中卫市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中共中卫市委五届三次全会】3月17日召开。全会圈选确定中卫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第十三届自治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表决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卫市代表会议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中卫市代表会议】4月20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卫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49名。

【中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6月2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区有关会议精神,讨论《中卫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工作要点》《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示范点位打造方案》《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队的通知》,通报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成绩。

【中共中卫市委五届四次全会】8月2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议通过《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中卫篇章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关于递补王朝升等3名同志为中共中卫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等。

【中卫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10月25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中共中卫市委五届六次全会】12月1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听取审议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评议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中共中卫市委常委会会议】2022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60次。

(李艳芳万家媛)

组织工作

【基层组织】中卫市辖3个县(区)40个乡镇443个行政村。其中,沙坡头区11个乡镇162个村,中宁县12个乡镇133个村、海原县17个乡镇148个村。共有社区68个,其中,沙坡头区36个,中宁县21个,海原县11个。全市共有1902个基层党组织和23个派出机构。其中,基层党委95个、党工委23个、党总支部78个、党支部1706个。全市有47886名党员。其中,农村(社区)党员22505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11934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2249名、国企党员1953名、其他领域党员9245名。全市共有村干部2487人,其中,沙坡头区1033人、中宁县717人、海原县737人。村“两委”平均年龄43。1岁,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47。8岁,363个村实现“一肩挑”。全市共有社区干部513名,平均年龄35。5岁。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平均年龄39。1岁,所有社区全部实现“一肩挑”。全市共有非公企业316家,建立党组织211个(党委4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206个),党组织覆盖率为91。5%。有社会组织290家,党组织覆盖率为96。2%。全市新业态企业共478家,其中互联网公司4家、电商公司51家、快递公司15家、外卖公司5家、货运公司403家。共有新就业群体36695人(党员511人),其中互联网公司职工110人、电商职工4319人、快递员625人、外卖配送员361人、货运司机30997人、粉丝量5000人以上的网络主播283人。市级成立互联网行业、交通物流行业、“小个专”综合党委,县区成立行业(综合)党委7个、新业态党支部42个。

【干部队伍】2022年,中卫市共有各类干部25672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48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796名。厅级领导干部35名(含1名挂职干部),平均年龄为51。8岁。其中,回族干部8名、女干部5名、党外干部5名;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34名(研究生学历16名)。处级干部711名。其中,处级领导干部416名(正处级领导干部10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310名),平均年龄为49。8岁;四级调研员及相当职务层级以上职级干部295名。科级干部3614名。其中,正科级1452名、副科级2162名。科级领导职务2354名,职级公务员1260名,平均年龄为43。4岁。

【人才队伍】2022年,中卫市共有各类人才57812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5。24%。其中,党政人才4876人,专业技术人才20833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7372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400人,高技能人才2465人,社会工作人才1866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2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618人、本科学历18848人。全市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自治区“313人才”工程和青年拔尖人才64人、“塞上英才”等系列人才20人、全国技术能手2名。有“中卫名家”50人,“中卫英才”21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0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5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院士工作站2家,专家服务基地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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