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选说明
《广东当代乡土诗选》是一部大型诗选,编选者对入选本书的乡土诗人与诗作特定如下几个条件:
一、所选收的乡土诗上下限时间为1949年10月至2023年5月。
二、所选收的乡土诗必须是写农村、农业、农民及与之相关内容(乡村民情、风俗、风物等)的作品。
三、广东籍诗人创作的乡土诗。
四、在广东工作的外籍诗人的乡土诗。
五、适当选收旅居或访问广东的诗人创作的广东地域乡土题材的诗作。
六、“打工诗人”反映在城市打工生活的“打工诗歌”一般不收,他们反映乡村生活的诗作酌情选收。
七、所选收的乡土诗作品必须是曾在报刊(含各种新媒体)发表或收入各种著作的。为确保本书编选的严肃性,所选收的作品以纸质报刊发表和收入各种书籍的为主,尤其优先收入各种知名报刊和各种全国、全省性选本的作品。对所有入选的作品一律注明所发表报刊及时间、书籍的名称和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录以备考。
八、编排上,以诗人出生年代的先后为序。
九、个别诗歌篇幅较长,采取节选的办法,敬希理解。
十、为落实党的“双百”方针,体现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对各种风格(传统的、现代的、先锋的)的乡土诗采取兼容的态度,特别是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品,只要不违反党的两个《决议》精神,都予以选录。
十一、本诗选有的诗人仅选一首,有的则选了几首,这与入选作者的总体成就无关。有的著名诗人在诗歌史或者文学史上都留下了重要篇幅,但纵观其诗作,则极少甚至从未写过乡土诗。当然,报刊和书籍浩如烟海,编选者人力、目力与学识有限,沧海遗珠在所难免,也盼诗人和读者们给予理解。
编选者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