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与思考
石嘴山市财政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内部控制建设被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腐败舞弊、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本文重点从石嘴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编报情况进行分析,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市直153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编报工作,8月初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完成终审。根据内控编报标准和要求,先后进行了五次审核,2020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的单位20个、良的单位93个、中的单位40个,与2019年度相比(良的单位13个、中的单位138个、差的单位5个)优良单位的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总体来看,近年来市直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构建内控管理组织框架,强化内控考评和成果运用,内部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评为优的单位主要表现
1。结合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控制和流程控制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态化。目前,建立信息化平台的单位有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卫生部门,搭建亿能达综合运营管理平台,包括账务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全成本管理系统及绩效管理系统;市公安局依托宁夏公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内控体系建设。
2。根据基本制度以及职责范围,制定出台了预决算编制、机关运转及管理(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3。根据基本制度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在查找本单位风险、工作流程、界定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4。制订出台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办法和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完善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评为良的单位主要表现
1。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但是由于单位人员变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人员未及时调整,未按照内部控制体系开展业务工作。
2。实际业务与制度体系相脱节,单位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未应用到实际业务过程中。
3。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仍处于制度建设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环节特别是监督体系、评价体系仍处于停滞状态。
(三)评为中的单位主要表现
1。单位内部控制缺乏反馈与动态调整,单位在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措施之后,虽然付诸实施,但却忽视了对这些制度以及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分析,所以当不科学的措施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时,无法及时调整,导致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较低。
2。固定资产控制薄弱,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活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工作中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购轻管的现象。
3。预算控制比较薄弱,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之间存在差异,部门预算的编制是根据本年度拨款、上年收支、单位特点和业务工作进行核定的,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且因业务工作安排的滞后性和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预算执行与最初的部门预算编制常常会发生偏离。
二、当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内控环境薄弱,内控意识淡薄。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有的单位一把手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会计人员的事,出了问题则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为由,将一切责任推给会计承担。部分单位内控工作仅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期完成年度内控编报,并没有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将内控工作从“内控体系建设”演变成“内控报告编报”,甚至出现第三方机构完全代编内控报告的情况。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控制措施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