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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县市区级环境保护机构与队伍(第2页)

(四)陶乐县环境保护站

1988年,陶乐县城乡建设科更名为陶乐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97年,更名为陶乐县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保护监测站事业编制3名,环境保护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

2004年2月,陶乐县被撤销,陶乐县环境保护工作站划归平罗县管理。

三、吴忠市所辖县(市、区)环境保护机构与队伍

(一)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

1985年5月,青铜峡市设立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青铜峡市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4名。1988年5月,经青铜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市城乡建设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内设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收费站。1990年7月,撤销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局,内设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管理排污收费站,工作人员增至17名。

1993年1月,将青铜峡市环境管理排污收费站更名为青铜峡市环境监理站,“三定”方案确定其为执法机构。2000年12月,青铜峡市环境监理站更名为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2006年8月,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被批准为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不定级别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名;青铜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被批准为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不定级别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名。2007年6月,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调剂增加定额补助事业编制7名,事业编制达到14名;青铜峡市环境监测站调剂增加定额补助事业编制7名,事业编制达到14名。

2015年3月,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行政事务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保护4个机构,管辖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和青铜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两个事业单位。2016年9月,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核增定额补助事业编制4名,调整后,青铜峡市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8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7名,定额事业编制11名)。2017年底,全市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达200余人,其中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为47人。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改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核定行政编制9名,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2人,监测站核定编制12名。

(二)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1986年6月,盐池县政府决定成立盐池县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县城乡建设科,为股级单位,配备3名工作人员,在城乡建设科内调剂,不增加编制。1993年1月,盐池县政府同意成立盐池县环境监理站,同环境保护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96年,盐池县环境监理站批准升格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仍隶属县城乡建设科管理。

2002年6月,盐池县环境监理站由盐池县城乡建设局移交林业局。

同年8月,组建盐池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盐池县环境监理站更名为盐池县环境监测监理站,隶属盐池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内设办公室、监察执法室、大气污染防治及减排室、水污染防治及项目管理室、土壤污染防治及环境监测室、乡村环境整治室、环境巡查室。2018年,盐池县环境监测监理站共有工作人员26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0名,自收自支人员16名。26名工作人员中有本科学历5名,环保相关专业人员15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4名。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设立盐池分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综合执法机构核定编制9名。

(三)同心县环境保护局

1990年,同心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同心县城乡建设局。为股级单位,核定编制5名。1998年7月,同心县城乡建设局更名为同心县建设环境保护局。2002年,同心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同心县环境监测站,同时增挂同心县环境监察大队牌子,隶属于同心县建设环境保护局。2004年,同心县机构改革,同心县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同心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2009年,同心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同心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同心县环境保护局主要岗位职责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决定成立同心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共12条。内设综合管理、规划和宣传教育、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4个岗位,下设同心县环境监察监测队,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7名。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同心县环境保护局改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核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5名。

(四)红寺堡区环境保护分局

红寺堡区1999年开发,2009年设立吴忠市市辖区,2010年初,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在红寺堡设立环保分局,称吴忠市环境保护局红寺堡环境保护分局。

2015年2月,吴忠市环境保护局红寺堡区环境保护分局与红寺堡区建设局合并为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办公室(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红寺堡区环境保护和环境监察工作,环境监察执法人员6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名、工勤人员4名)。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红寺堡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综合执法核定编制6名。

四、固原市所辖县(区)环境保护机构与队伍

(一)原州区环境保护机构(固原县环境保护局)

1984年5月,固原县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固原县城乡建设科设办公室。1990年3月成立固原县环境保护局,人员编制5名。同年5月,固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固原县环境保护局。

1997年1月,撤销固原县环境保护局,组建成立固原县建设环境保护局,下设固原县环境保护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8年3月,固原县环境保护站更名为固原县环境保护局。2002年7月6日,固原地区撤地设市改固原县为原州区,固原县环境保护局改为原州区环境保护局。同年12月,原州区环境保护局整建制划归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原州分局,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5名。

(二)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1985年3月,在西吉县城乡建设局设立专职环保工作人员1名,负责环保日常工作。1988年7月至1996年,西吉县城乡建设局设立环境保护股负责环境保护工作。2002年11月8日,组建西吉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由环保股承担环保业务。2009年12月30日,西吉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更名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下设环保股,由环保股承担环保业务。

2012年,成立西吉县环境监测站,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2013年,西吉县编委下发通知,调整增加西吉县环境监测站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名,调整后西吉县环境监测站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1名。撤销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环保股。具体业务由环境监测站承担。

2015年,西吉县编委会《关于调整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调整西吉县环境监测站加挂西吉县环境监察大队牌子,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5名,增加后西吉县环境监测站(西吉县环境监察大队)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6名。

2019年1月,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三)隆德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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