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环评
1981年5月30日,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自治区各专业局,各地市、县计委、建委、环境保护局(办)切实抓好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98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国务院《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陆续在全区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年12月,宁夏化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到1985年底,宁夏全区共审批了19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19个。
1984年11月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国务院〔1981〕27号文件提出了新建大中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并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选址建设,否则不得列入计划。
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全区“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或转产的乡镇、街道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都必须填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11月1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11条规定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时进行。其任务主要是论证拟建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2)根据国环字〔1981〕12号文件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审批权限,相应地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按国环字〔1981〕12号文件附件要求执行。
(4)上级环保部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征求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意见。
(5)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30天内必须完成审批工作。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可采取专家审议或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等形式进行。
(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费用由报告书报送单位负责。
(8)报告书审批应根据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审批。
(9)凡属建设项目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在修正或重新考虑建设方案后,重新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凡属报告书质量不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应在修正或重新考虑建设方案后,重新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10)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有权作出重新审查或要求下级环保部门重新审查。凡重新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均以重新审查的结论为审批意见。
(11)在报告书审查过程中,如环保部门和城市规划、计划部门意见不统一,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二、建设项目审批
1985年,宁夏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宁夏化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宁夏化工厂环境影响评价历时4年时间,设计了70多张图纸、40多万字环评报告书,调查了周边所有地质、水文环境背景,开展了污染气象条件观测,对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潜在危害和风险进了预测和评估,提出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限值。这是宁夏首次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大型化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为宁夏化工厂引进日本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建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宁夏化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1986年5月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排放污染物跨界(地、市、县)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须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对于由计委批准下达的小型基建项目(50万元以上)和区计委、经委批准下达的技改项目(100万元以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对于由地市级计委批准下达的小型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污染严重的小造纸、炼油、化工、水泥、电镀、皮革等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地市环办审批,并报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对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其他程序和办法除上述意见外,仍按宁环委字〔1984〕005号文件办理。
198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对全区拟建设的30个大中型项目和40个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时对投产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估,凡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有计划地搬迁或转产。对分布零散、工艺设备落后、资源能源浪费较大、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铸造、锻造、电镀及热处理等行业的255家工厂逐步进行调整。
1984年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46个,评价内容涉及化工、冶炼、农副产品加工、电业、纺织、资源开发、机械、农业开发、引水工程等十大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