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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第1页)

第四节 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

一、2000年以前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

1978年以后,环保部门开始对黄河干流、支流,各主要排水沟和主要湖泊等地表水体水质状况进行监测。1979—1985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宁夏地表水体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黄河断面检出了酚、氰化物、砷、汞等污染物质,断面水质已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水沟污染逐年加重,个别沟段水质恶化已达到严重污染程度;湖泊、渔场也受到污染,酚超标几倍到几十倍,影响了渔业的发展。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开始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全区环境保护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

1983年9月10日,甘肃庆阳长庆石油勘探局宁夏惠安堡空压站石油管道压力突然下降,沿管路查寻后,发现穿过黄河的油管在青铜峡大坝后面距黄河东岸150米处破裂,泄漏石油造成黄河水质污染。长庆石油勘探局立即向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电告石油部。石油部副部长赶赴现场任抢修总指挥,宁夏军区派部队和青铜峡水电段潜水员一起进行抢修。10月29日管道修复正式输油。事故发生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迅速查证事故原因,核实漏油量,估算泄漏石油400~500吨,并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处理结果。

1984年3月26日至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召开了由各地市县政府及区属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的全区环境保护会议。会议提出了开展水污染治理,控制地表水污染的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为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座谈会,提出推广污水治理、净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业企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达标率,控制地表水污染等对策和建议。

198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清水河、苦水河、葫芦河、泾河、祖历河、红柳沟等15条支流)水体污染来源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区地表水体主要污染来源于工业废水,工业废水以直接排入黄河、排水沟和城镇下水管道并最终进入黄河为主。全区有工业企业1187家,每年排放废污水总量966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7764万吨,占80。4%;符合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2607万吨,占33。6%。

同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完成《黄河水源保护规划(宁夏部分)》,提出了黄河水源保护目标和主要措施。编制了《宁夏环境保护“七五”计划(1986—1990年)》,提出了保护黄河重点水系水质,努力控制黄河宁夏段汞、砷、铬、酚、氰、油和大肠菌群污染,控制清水河、苦水河、泾河、葫芦河水质不再恶化,严防15个中型水库水质污染,争取全区274个湖泊水质达到二级以上水质标准等目标任务。当年全区下达水污染限期治理项目14个,完成9个,完成率64。3%,投入废水治理资金331万元。

198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与自治区计委共同编制完成了宁夏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七五”计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提出了有偿开发,定量限额,超额加价和排放达标的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办法,以及对排放废水的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水费与超标排污费等水环境保护措施。

1990年,《宁夏环境保护“八五”计划(1991—1995年)》提出,“八五”期间水环境保护要贯彻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治污染与污水资源化相结合的方针,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划定全区水质功能区,尤其是划定黄河干流水系功能区;严格控制流经城市的排水沟、河流和灌渠等水系污染,治理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第二排水沟、灵武东沟、第四排水沟和清水沟等水体污染,使其达到功能水质标准;改善黄河宁夏段水环境质量,“八五”期末黄河宁夏段控制断面达到Ⅱ类至Ⅳ类水质标准的计划目标任务。

1991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宁夏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分级的区划工作。发布了《关于宁夏防治造纸行业水污染的管理规定》。1993—1995年,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三年开展全区环保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了“黄河鸟岛”乱垦滥猎污染河道破坏生态、青铜峡造纸厂废水污染黄河、中卫造纸厂废水污染跃进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银川西大沟水环境污染等重点地表水环境问题。

1996年,自治区人大、政府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环保执法检查情况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有关问题,决定逐步启动水环境治理工程,并责成计划、财政、金融部门提出支持环境综合整治的措施和优惠政策。自治区计委立项造纸废水治理工程,并批准中卫造纸厂建设万吨碱回收工程。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制定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部署了以治理水污染为目标的保卫黄河跨世纪污染治理工程计划。

1999年3月2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发布《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纲要(1998—2002年)》。提出到20世纪末,黄河干流宁夏段水体质量基本达到三类标准的目标任务。要求抓好黄河水污染治理和清水河流域的污染防治,在引黄灌溉区完成重点污水治理项目,在南部山区实施碧水计划,力争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1999年8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和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信访案件交办单和总局领导批示的要求,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宁夏电化厂精细化工分厂(宁夏日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排放“缩合母液”污染黄河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2000年,宁夏地表水环境污染程度较重。黄河干流宁夏段各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入境断面中卫下河沿有6项污染物超标,出境断面宁钢浮桥有12项污染物超标。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水质均未达到功能水体的要求,监测的7条排水沟污染严重,水质全部是劣Ⅴ类。与1995年相比,全区地表水体污染程度有加重趋势。

二、“十五”期间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

2000年3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水污染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下决心淘汰一批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对那些超标排放又治理无望的企业要坚决关停。7月21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决定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领导,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同年,自治区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关停20个污染严重企业和部分项目,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黄河污染发展态势。

2001年3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农环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12个单位在银川光明广场举行宁夏“救助黄河”百万人签名活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启动黄河水污染调查,摸清底数,制定规划,力争在“十五”期间实现黄河宁夏段水质达标要求。

同年7月、9月,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驻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局两次到宁夏,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调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吴忠市造纸企业污染黄河问题,中央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政府主席马启智分别听取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造纸企业和黄河水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汇报。10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造纸废水污染治理和黄河水污染防治问题。10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马启智在中卫县主持召开了自治区造纸企业污染治理现场办公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步伐,尽快实现达标排放,为母亲河的净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年,造纸企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8。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92。4%,氨氮排放量占全区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的56%,污染负荷占全区工业废水等标污染负荷的84%,是造成地表水体污染的首要污染源(见表4-2-52)。

2002年4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第五次环境保护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马启智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马启智主席在讲话中分析了宁夏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我区主要河流和各条排水沟水质污染严重,70%以上断面失去使用功能,一些湖泊达不到景观水体要求并富营养化,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突出抓好黄河水污染防治和主要工业区域的污染治理。

2002年,全区造纸行业废水治理进度明显加快,美利纸业、昊盛纸业、紫荆花纸业等造纸废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相继完工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一批造纸企业治理项目竣工投运,实现达标排放,全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18。2个百分点。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大武口污水处理厂和吴忠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0。37万吨。水环境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黄河宁夏段水质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下降7%,出境断面污染明显减轻,水质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下降29%,但入境断面水质污染有所加重,水质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上升122%。

2003年,黄河兰州段发生两次石油泄漏污染事故。污染水团下泄进入我区境内,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黄河沿线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大监测频次,密切监视水质变化,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准确掌握情况提供了大量基础性数据,同时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了对类似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004年3月18日,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和黄河水资源保护局在《关于近期黄河下河沿至头道拐河段水污染状况的通报》中,点名批评我区石嘴山市日盛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4月1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内参75期刊登文章《黄河小浪底水库面临河水变污水》,指出宁蒙河段是黄河重污染区,披露黄河水保局在对宁蒙河段下河沿至头道拐重点排污企业抽查时,发现石嘴山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标34。5倍和287倍。国家环保总局汪纪戎副局长批示要求对黄河宁蒙段污染源重点查处。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立即下达《关于查处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通知》,责成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提请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对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下达停产治理决定。

同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防止黄河水污染,保证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做出重要批示。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以提高黄河干流水质为主要内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监督管理,狠抓主要行业和污染物排放大户的污染治理,当年全区重点行业的污染贡献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到80。7%,比上年增长22%。38家废纸造纸企业被关停或强制停产治理。银川市强制四二干沟沿线9家企业采取“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方式进行污水治理,干沟水质明显好转。石嘴山市督促日盛实业有限公司加快污染治理进度,当年5月投资2996万元的“ADC发泡剂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竣工调试运行并通过验收,项目实施后年减排化学需氧量633吨,氨氮5276吨,大幅消减了黄河宁夏段出境段面污染物接纳量。吴忠市峡光纸业实现达标排放,每年可减少向黄河排放化学需氧量8000吨。中卫市美利纸业将处理达标的工业废水输送到腾格里沙漠边缘灌溉速生林,每年减少向黄河排放工业废水1800万吨。固原市启动马铃薯淀粉企业废水治理工作,完成了详细调查,制定了治理规划,推行了节水技术,疏通了排水渠道,开展了建设沉淀池处理马铃薯淀粉废水等试点项目。

2004年,黄河宁夏段水质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26。6%,全年以Ⅲ类、Ⅳ类水质为主,较上年提高一个水质类别;黄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浓度稳定控制在Ⅲ类水质标准以内;境内各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较上年提高17。3~30个百分点,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水质,达标率达到50%,较上年提高46。8个百分点,黄河宁夏段水质明显好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新闻频道《整点新闻》两次报道了宁夏治理黄河污染所取得的成绩。

同年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马启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信息择要》上就加强黄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做的重要批示精神,用最严格的办法保护母亲河。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郝林海批示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抓紧研究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切实加强黄河水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召开沿黄市县政府领导、环境保护局长和废水排放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黄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领导批示精神,研究落实治理措施。

同年10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通过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规划院组织的预验收。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成果为全区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了技术基础。

2005年,银川市开展永二干沟水环境整治,加大了对该沟水质影响最大的宁夏多维泰瑞制药和宁夏启元药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快了多维药业和启元药业废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调试运行进度,初步改善了永二干沟水质,保障了沟道沿线和下游灌溉用水安全。石嘴山市对第三排水沟强制改道,将直接排入第三排水沟的惠农区城市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实施了三排、五排端口合并工程,有效降低了五排入黄口污染物浓度。

同年6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编制了《黄河流域宁夏规划区“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了黄河干流境内断面保持Ⅲ类水质,确保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黄河支流清水河入黄河口断面和主要排水沟入黄河口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的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9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实施宁夏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原则同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的宁夏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

2005年,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为Ⅲ类良好水质,较2000年提高2个水质类别(见表4-2-53)。黄河宁夏段综合污染指数和境内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分别比2000年下降29。0%、65。1%、19。2%和5。7%,出境断面污染指数比2000年下降17。3%,黄河宁夏段水质明显好转(见表4-2-54)。

三、“十一五”期间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宁夏以黄河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了地表水污染防治。五年间,全区不断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关停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1900余家,淘汰关停造纸企业60余家,保留的造纸企业全部建设运行碱回收和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27座,设计日处理能力90。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1。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渐下降,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增加105。4%,达标率提高16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4。8%,氨氮排放量减少23。6%;黄河干流及其支流接纳的主要污染物逐年减少,2009年全区排入黄河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比2006年减少17%,氨氮减少24。4%(见表4-2-55)。黄河干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与“十五”末相比,黄河干流宁夏段断面达标率提高17。5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8。5%和30%,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8。1%,水质达到Ⅲ类良好水质;主要支流水质有所好转,清水河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9。2%~86%,茹河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9。2%~73。2%;各条排水沟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排水沟汇入黄河口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8。8%~88。2%。但黄河干流水质改善仍不稳定,黄河支流多数断面仍未达到水体功能要求,各条排水沟仍然是劣Ⅴ类水体,黄河流域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2006年8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责任书》,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所辖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负总责,要确保完成2010年底黄河干流跨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标准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

同年10月,黄河水利委员会发出《关于黄河宁蒙交界地区水污染情况的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王正伟副主席作出批示。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对宁蒙交界的入黄涉水企业进行排查核实,对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对通报的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为期一周的水质监测,对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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