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实践探索
王 波
近年来,青铜峡市财政支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推动全市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十三五”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情况
“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财政支农资金226089。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6020。6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89651。98万元;市本级预算资金20416。9万元。
投入农业资金58705。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122。01万元;自治区财政22585。38万元;市本级5998。47万元。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大财政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主要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动种业创新发展,支持提高科技为农服务水平,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加大力度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投入扶贫资金364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663万元;自治区财政29263万元;市本级2515万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培养和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建档立卡户自我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支持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资产收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金融扶贫等项目,确保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投入水利资金41579。4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360。32万元;自治区财政8819。15万元;市本级2400万元。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管理制度,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实施盐碱地治理,改造土壤盐渍化,提高沟道的防洪减灾能力,兼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库区移民补贴政策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
投入农业保险资金19799。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855。74万元;自治区财政8244。65万元;市本级2699。2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保险政策,提高了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233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3467万元;自治区财政8867。8万元。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作用,推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全市农村村容村貌及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7个,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966。2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668。58万元;自治区财政4771万元;市本级4526。69万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投入农田建设资金35262。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5884万元;自治区财政7101万元;市本级2277。45万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增长,改善青铜峡市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得到完善
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乡村振兴投入。
(二)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资金方式进一步创新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农业产业担保基金作用,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的可得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正逐步解决。
(三)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逐步建立
进一步理顺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建立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快支农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执行情况跟踪分析,狠抓涉农资金执行管理,减少执行中新增的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
(四)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相关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多网合一的网格化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建立。
(五)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以农村垃圾、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先点后面、示范带动、分类推进,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市培育创建8个自治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成2个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镇,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六)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年来,投入资金2。23亿元,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和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基本实现了农村公益事业资金、项目辖区建制村全覆盖,改善了我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农村村容村貌,提高了村民生活质量,夯实了农业生产基础,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淌水难、文化活动无场地等问题。扶持57个村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依托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将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三资”和农民集体承包地统筹整合作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集体产业逐步壮大,村民收入明显增加,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将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着力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和支付进度,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支持资产收益、贫困户发展产业等项目,建立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造血功能。全部按期完成我市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
三、当前面临问题
(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