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治理银川市周边药业企业污染,有效消除企业复合肥生产异味
银川市周边药业异味污染问题一直是影响银川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区、市环保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将望远经济开发区启元药业、多维药业复合肥生产异味作为治理重点,积极协调有关企业、市县及有关部门到天津等地进行调研,帮助企业制定污染治理技术方案,深入企业现场督促治理工作。区、市领导高度重视,王正伟、郝林海多次对治理工作作出批示。项宗西、崔波等领导多次到企业进行检查调研。银川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潘跃龙副市长为组长的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异味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启元药业投入500多万元,开工建设了生物滤池污染处理系统,8月30日4套设施全部投入试运行。多维药业也建设了复合肥生产尾气喷淋系统,对异味进行治理。根据银川市“12369”环保举报中心统计结果显示,从9月份开始,群众对药业异味的投诉量已大幅度减少,恶臭浓度、发生频次、持续时间均明显降低,药业异味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五)大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自治区人民政府把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试点工作作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突破口,召开全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暨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对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试点地发放了54辆垃圾转运车。吴忠市和平罗县新增为试点地区,试点范围由1县4区扩大到1市5县5区,惠及87个乡镇,177万农村人口。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等8大工程,支持了24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3个农村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推动2个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创建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2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4个生态村。建设农村垃圾池3000个,培训农村环保管理员320人次。编制完成了全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规划大纲(2009—2015年),积极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支持2000万元。安排试点地区31人分两次到湖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省学习调研。
(六)集中整治城市施工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集中整治城市居民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区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动执法,重点对学生中考、高考期间实施“绿色护考”;开展夜间建筑工地噪声扰民严查行动,对违法企业吊销施工许可,责令停业整治;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发放排污许可证,规范餐饮油烟和生活污水排放。银川市召开了餐饮业油烟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整治现场观摩会。截至12月,区、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8500人次,受理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643件,查处1643件,其中立案查处113件,罚款69万元;受理餐饮油烟污染投诉1326件,查处1326件,关、停、转、迁26家,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01家,使用清洁能源158家,全区施工噪声和餐饮油烟群众投诉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1%和53%。
(七)加强农村重点水源地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在全区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普查工作,规划农村重点水源地保护范围,编制农村重点水源地管理办法,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先后完成了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县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划界工作,对划定的农村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实行严格的环境管控,取缔关停污染企业,限制农药化肥使用。截至12月,全区共有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60处,投入资金200万元,对其中36处重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对新增的试点县(区)5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制定了保护规划。完成30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地划界、打桩、围栏、设立警示牌。组织开展了农村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察行动,清理了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
(八)建成宁夏放射性废物库并投入运行,切实保障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2008年4月底前已顺利完成旧放射性废物库退役清理任务,总重量约20吨的废物货包已安全送至国家西北处置场集中处置。6月底新建的自治区放射性废物库全部完工并通过工程初验和工程决算审计以及消防安防电气设备的专项验收,11月完成了放废库竣工预验收,12月旧废物库正式退役,新库投入使用。同时,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还对全区60多家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进一步建立了放射源购买、使用、转移、退役全程监管安全制度。截至年底,全区共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手续15次,异地使用备案手续4次,换发了28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收贮了15家单位的35枚废旧放射源。完成了中国移动通信公司110个基站、全区122个电力系统送变电站线路和53个变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和“三同时”监测验收工作。
(九)开展旅游风景区环境整治,提高旅游风景区环境质量
组织开展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察和环境整治,遏制不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活动,依法治理采石、采砂、沥青拌和等破坏旅游风景区的环境违法行为,限制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提高旅游风景区环境质量。2008年8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监察厅、建设厅、林业局、工商局、旅游局、银川市人民政府等有单位和部门,开展了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察和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按照建设环境管理要求,对旅游风景区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对银川市套门沟地区、贺兰山东麓沿山公路两侧采石、挖沙、取土、沥青拌和站,沙湖周边地区不合理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和活动依法进行了取缔。对平罗县崇岗镇周边煤炭加工销售企业严重影响旅游景区和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督查。截至2018年底,银川市搬迁贺兰山沿线8家沥青拌和站、3家采石场,关闭了9家矿山开采企业,将原有的48家矿山企业整合到26家。石嘴山市关停了19家旅游风景区违法企业;平罗县对崇岗镇110国道两侧100多家煤炭企业下达停产整改。灵武市关闭了9家黏土砖厂,依法拆除石灰窑15家。
(十)倡导布袋购物,拒绝白色污染,向市民发放环保购物袋
2006年,国家决定从6月1日起,各大商场、各大百货公司和各大超市停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200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这一“限塑令”列入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中,组织居民广泛开展拒绝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布袋购物,减少白色垃圾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各级领导带头走上街头参与宣传活动。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宣传之机,举办了多种形式的“限塑令”讲座和“重提菜篮子”“重拎布袋子”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环保购物袋20多万个,发放环保科普知识读本5万多套、环保宣传资料18万多份、宣传挂图等5万多份。
三、2009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
2009年2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继续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3月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方案。
(一)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公安、交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五市城市建成区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了集中整治,扩大了城市建成区禁鸣范围,设立了城市禁鸣区标志,禁鸣范围由银川市扩大到4个地市,禁鸣区面积扩大到208平方千米。各市发布了禁鸣区管理办法。根据监测资料显示,2009年五市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下降1分贝以上。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集中整治,银川、固原、中卫等城市制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银川市专门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石嘴山市对出租车辆全面实行燃气改造。开展机动车简易工况排气检测和机动车环保标志认证管理,对年度检查尾气排放合格车辆核发黄、绿色环保标志。银川市发布了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通告、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有效遏制了机动车冒黑烟问题,全区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达到了60%以上。
(二)整治城市扬尘污染,规范建筑施工管理
与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污染规范城市建筑施工和拆迁场地环境管理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十项整治措施,对五市城市建成区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城市建筑施工、房屋拆迁作业和大型车辆货物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对道路扬尘采取洒水、覆盖、遮挡等措施,有效降扬尘对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使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年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519人次,检查建筑施工工地1061家,整治997个,检查拆迁场地479家,整治412家。对19家拒不接受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明显减轻。据监测资料显示,2009年全区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明显下降,特别是石嘴山市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2%。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分别达到325天和319天,分别比上年增加2天和12天,提前实现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其中银川市在西北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率先进入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
(三)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危害群众健康问题
组织编制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安排“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资金8850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6950万元,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900万元,支持全区88个村镇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完成同心、盐池等县生态移民村庄21个,配备农村垃圾转运车60辆,新建垃圾池6000个,垃圾转运站62处,生活污水管网系统25处,人工湿地工程11处,畜禽养殖粪便处理工程15项。创建15个、命名表彰17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2个自治区级生态村,比原计划超额完成了14个。同时还向环境保护部推荐了5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生态村,获得了国家表彰,全区45万人直接受益。
(四)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加强农村重点水源地保护
制定了《宁夏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重点对全区488处3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普查和评估,《宁夏全区农村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课题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在全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的基础上,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立了界桩、标志牌、围栏等。9月30日完成全区100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围栏工作,取缔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截至12月底,全区投入环保治理资金520万元,对全区110处重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保护,涉及70个乡镇,40万人口。
(五)加快马铃薯淀粉废水治理,改善南部山区地表水水质
自治区经信委制定了《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规划》和《宁夏马铃薯淀粉发展产业政策》,固原市加快调整了南部山区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结构,整合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工艺水平,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综合治理淀粉废水污染,支持试点企业深化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处理技术研发,指导企业开展马铃薯淀粉废水低温厌氧处理研究,多途径解决马铃薯淀粉废水污染问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固原市开展了清水河流域环境污染执法检查,对清水河、茹河、葫芦河、泾河以及沈家河水库、冬至河水库、夏寨水库、乃家河水库等河库水质变化情况进行了监测比对分析,各段面水质均有明显好转。特别是沈家河水库化学需氧量较上年下降了30。6毫克升,水质达到功能水体要求。
(六)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打击偷排暗排超排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了全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整治,对五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察。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196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70万元,建成了自治区及五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全区111家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气54家、废水45家、污水处理厂12家)全部与环保监控中心联网,纳入自动在线控制,全区重点污染源排污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同时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区电厂脱硫设施和造纸企业碱回收设施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偷排暗排超排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
(七)建设全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测报信息
制定了自治区加快推进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专家指导各市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选址、建设工作,并与自治区气象局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在全区5个市新建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吴忠市建设了1个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实现了全区五市全部能够向社会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截至12月底,5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实现了首次自行发布,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播报工作的省区。
(八)完善辐射监测及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积极与国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有部门加强联系,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筹措环保专项资金168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46万元,为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和五市环境监测站各配备1台辐射应急监测车辆,当年全区配发了6台辐射应急监测车辆,新建了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3个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1个省级辐射连续自动监测数据汇总中心,1个标准型辐射连续自动监测子站,形成了覆盖全区辐射环境监测应急响应网络,为及时处置辐射环境应急事件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全区辐射环境安全。
(九)妥善处置医疗废物,防止二次环境污染
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了全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流程,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以及自治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全部建成。至此,宁夏具备了对所有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的条件。为了加强处置机构的管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宁夏各类流感疫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全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妥善处置。截至2009年,全区已妥善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2万多千克。
(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城市生活污水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