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水环境污染防治
第一节 历年水污染物排放量
宁夏1984—2018年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2-1,全区各市及宁东地区2001—2018年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2-2,表4-2-3,表4-2-4。
“六五”期间(1981—1985年),全区共排放废水4427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36385万吨,占82。2%。废水排放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增长,1985年与1981年相比,废水排放总量增长20。8%,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38。5%。工业废水中共排放汞0。21吨,镉0。14吨,六价铬27。05吨,砷14。53吨,铅20。04吨,酚33。74吨,氰化物22。04吨,石油类233吨。
“七五”期间(1986—1990年)宁夏工业发展较快,到1990年底,工业企业由1986年的1716个增加到1911个。随着工业的发展,全区废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废水处理能力也在不断增长。1990年与1986年相比,全区废水排放总量增长21。5%,工业废水处理量由1986年的2027万吨,增加到1990年的3493万吨,处理率增加了17。39%。废水排放情况见表4-2-6,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2-7。
“九五”期间(1996—2000年),全区总用水量为1016286。32万吨,重点调查企业共用新鲜水量159621。47万吨,工业重复用水量856664。85万吨。2000年工业用新鲜水量为19852。18万吨,重复用水率91。7%,比1996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九五”期间新鲜水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万元产值用水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00年万元产值用水量101。90吨,比1996年(127。00吨万元)减少25。1吨万元(见表4-2-8)。
“九五”期间,废水排放量呈稳定上升趋势,年均增长10%,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也呈明显增长趋势,年均增长21。5%。“九五”期间全区共排废水6668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47440万吨,占废水总量的71。1%。“九五”期间工业废水排放量逐年上升,废水排放达标率和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逐年下降。200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10942万吨,比1996年(8372万吨)增加排放量2570万吨,增幅30。7%;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56。17吨,比1996年减少8。65吨;工业废水达标率降低3。1%。
2000年,全区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等标污染负荷比72。3%,居污染物首位;挥发酚等标污染负荷比15。9%,居第二位;悬浮物等标污染负荷比9。5%,居第三位;石油类等标污染负荷比1。6%,居第四位。四种污染物累积等标污染负荷比99。3%。主要污染源是造纸企业,等标污染负荷占81。9%。
“九五”期间,全区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悬浮物排放量较“八五”末期显著增长,2000年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悬浮物排放量分别比1995年增加85。4%、78。4%和255。6%。
1995—2000年,我区共排放生活污水22928万吨,占全区废水排放量的29。3%。2000年生活污水排放量4083万吨,占全区废水排放量(15025万吨)的27。2%,比1995年所占比例(32%)下降了4。8个百分点。
“九五”期间,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38280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0748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29。9%。2000年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4164吨,占全区排放总量的19。6%,与1996年相比所占比例下降25。9%(见表4-2-14)。
2001年,全区废水排放量19724万吨,较2000年增加31。3%。2001年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5万吨,较1999年末期增长了2。24倍。造纸及纸制品业是主要污染源。2001年造纸与纸制品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8。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区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的85。3%和56。3%。
2002年,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明显下降,比上年减少40。7%,主要原因是全区造纸废水污染治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造纸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减少56。5%,减排7。47万吨(见表4-2-15)。
“十五”期间(2001—200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强度下降79。8%,达标排放量增长76。1%,达标率提高31。82个百分点(见表4-2-16)。2005年全区废水排放量24779万吨,较2001年增加25。6%。全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呈显著上升趋势,2005年生活污水排放量14340万吨,较2001年增加54。6%,较“九五”末期增加251。2%。“十五”期间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呈下降趋势,200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28万吨,比“九五”末期减少52。6%,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九五”末期减少59。8%,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比“九五”末期减少22。8%。
氨氮是2001年重点调查统计的新增项目。“十五”期间,全区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4。6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分别占60。3%%和39。7%;2005年氨氮排放量0。83万吨,比2001年增加7。45%,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比2001年增加17%(见表4-2-1)。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逐年下降。2010年全区废水排放量40653万吨,较2006年增加27。9%;废水排放强度较2006年下降67。2个百分点,排放达标量增加44。4%,达标率增加14个百分点。2010年与2006年相比,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3。1%和30。3%,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4。2%(见表4-2-1,表4-2-17)。
2010年,全区废水排放量较上年减少1。65%,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2。0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8。74%。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减少2。72%,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减少4。62%。“十一五”期间,全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0年与2006比较,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下降76。11%和60%(见表4-2-17)。
2011年,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和环境统计数据进行了动态调整,同时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2015年按照国家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上报要求,在保持国家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情况,对各类污染源排放量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区废水排放量和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明显减少。2015年与2011年相比,全区废水排放量下降17。4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2%,氨氮排放量下降1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11。9%,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38。92%和22。83%,排放强度分别下降42。11%和4%;生活污水排放量下降22。7%,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增长了117。2%和10。94%,农业源排放量基本稳定(见表4-2-1,表4-2-18)。
“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工业行业分别是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茶饮料制造业(2011年)和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2011年至2015年四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工业排放总量的百分比分别为83。3%、85。6%、84。2%、87。4%和73。2%,其中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长较快,2015年已占全区工业源排放总量的28。0%(见表4-2-19)。氨氮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工业行业分别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2011至2013年)、医药制造业(2014至2015年),2011年至2015年四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占全区工业源排放总量的百分比分别为74。4%、83。5%、83。1%、82。7%、79。9%,其中医药制造业从2014年取代造纸与纸制品业,成为氨氮排放量前四位的主要工业行业(见表4-2-20)。
2015年,废水排放量居全区首位的是银川市,排放量为13258。39万吨,占全区废水排放总量的41。4%;其次是石嘴山市,排放量为5270。33万吨,占全区废水排放总量的16。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全区首位的是吴忠市,排放量为7。10万吨,占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3。6%;其次是中卫市,排放量为5。56万吨,占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26。4%。氨氮排放量居全区首位的是银川市,排放量为0。56万吨,占全区氨氮排放总量的34。5%;其次是中卫市,排放量为0。40万吨,占全区氨氮排放总量的24。6%(见表4-2-2,表4-2-3,表4-2-4)。“十二五”期间,银川市、吴忠市、原市、中卫市废水排放量逐年下降,2015年废水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21。6%、56。2%、3。2%和29。6%。
进入“十三五”以来,2016—2017年全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2016年,废水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居全区首位的是银川市,排放量分别占废水排放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42。28%和30。11%。全区城市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宁东地区废水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增长8。27%、7。08%、17。87%、3。75%和7。93%,中卫市废水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2。40%;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4。7%、43。6%、43。9%、82。1%和25。5%,宁东地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8。4%(见表4-2-2)。
2016年,全区重点工业企业共有废水治理设施243套,废水处理能力105。30万吨日,全年投入运行费用7。15亿元,处理废水1。56亿吨,去除化学需氧量14。38万吨,氨氮3。56万吨(见表4-2-21)。
2016年,重点工业行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行业与2015年相比,变化显著,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排放量占重点行业排放量的比重大幅提高,分别占重点工业行业排放量的40。02%和74。63%,分别比上年提高23。03和25。4个百分比,成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行业。
2015年,在33个重点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与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4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9万吨,占重点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1。53%。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为0。56万吨,占重点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86。15%(见表4-2-22)。
2016年,在31个重点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4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6040。17吨,占重点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3。69%。重点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减少3。39万吨,减少67。9%。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为1896。37吨,占重点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94。00%。重点行业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减少0。38万吨,减少66。7%,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见表4-2-23)。
2017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30733。54万吨,比2016年减少9。47%,其中工业排放10891万吨,比2016年减少10。7%;城镇生活排放19826万吨,比2016年减少8。8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16。54万吨,比2016年增加93。5%。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02万吨,比2016年减少16。2%,其中工业排放1。15万吨,比2016年减少46。2%;农业排放4。61万吨,比2016年减少7。29%;城镇生活排放4。00万吨,比2016年减少16。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0。26万吨,比2016年增加307%。氨氮排放总量0。65万吨,比2016年减少30。4%,其中工业排放0。09万吨,比2016年减少60。1%;农业排放0。02万吨,比2016年增加3。24%;城镇生活排放0。53万吨,比2016年减少23。0%;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0。01万吨,比2016年增加100%(见表4-2-1)。
2017年,全区城市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中卫市废水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3。92%、23。20%、15。72%和14。54%,固原市和宁东地区废水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增加8。83%和41。44%。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7。09%、3。70%、2。14%和50。10%,固原市和宁东地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增加62。3%和49。37%(见表4-2-2)。
2017年,全区工业源废水治理设施254套,废水处理能力108。46万吨日,投入运行费用6。66亿元,处理废水1。50亿吨,共去除化学需氧量23。77万吨,氨氮2。37万吨(见表4-2-24)。
2017年,在30个重点工业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4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752。56吨,占重点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5。1%。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医药制造业,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为687。21吨,占重点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88。5%(见表4-2-25)。
2018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7年分别增长21。9%、19。7%和1。33%;其中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17年增加13。4%(见表4-2-1)。
2018年,全区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14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占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2。32%,32个重点工业行业排放化学需氧量1。15万吨,占工业源排放量的92%。各地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大到小依次为: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宁东基地,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3。17万吨、2。65万吨、1。76万吨、1。39万吨、0。93万吨、0。27万吨,分别占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1。2%、26。1%、17。3%、13。6%、9。2%、2。6%(见表4-2-3)。
在32个重点行业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食品制造业,4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688。03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5。0%,是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污染防治的主要行业。氨氮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氨氮排放量为597。35吨,占重点工业行业氨氮排放量的83。8%,是工业源氨氮污染防治的主要行业(见表4-2-26)。
2018年,各地市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由大到小依次为: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固原市、宁东基地,排放量分别为:0。24万吨、0。10万吨、0。092万吨、0。073万吨、0。061万吨、0。042万吨,分别占全区氨氮排放总量的41。1%、18。1%、17。0%、11。5%、8。5%、3。7%(见表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