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一节 历年固体废物排放量
自1981—2000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利用、处理和排放量情况(见表4-5-1)。
1981—2000年,各年度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利用、处理和排放量随着经济的发展,数量在不断增加。
1980年、1981年、1982年、1983年全区工业废渣产生量分别为147万吨、195万吨、192万吨和273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仅为1。11%、2。1%、6。3%和4。4%。
1983年,全区工业性废渣产生量约为273万吨,其中工业垃圾约12。72万吨,金属冶炼废渣约0。21万吨,化工废渣约4。99万吨,粉煤灰约51。38万吨,煤矸石203。52万吨,赤泥约0。21万吨,放射性废渣0。001万吨。
1984年、1985年、1986年和1987年,全区工业废渣产生量分别为284万吨、202万吨、248万吨和270万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5。3%、22。1%、17。7%和14。8%。
1986—1990年,宁夏共产生各种工业废弃物约1583万吨,其中化工废渣20万吨,冶炼废渣20万吨,粉煤灰384万吨,炉渣522万吨,煤矸石514万吨,其他123万吨。5年年均产生量在316。6万吨左右。
1988年,环境统计历年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已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总量达928万吨,其中大中型企业为88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占地面积达1015万平方米,其中占农田面积90万平方米。
1989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5万吨,其中冶炼废渣7万吨,粉煤灰112万吨,炉渣58万吨,煤矸石102万吨,化工废渣3万吨,尾矿(包括赤泥)25万吨,其他9万吨;当年综合利用固体废物量26万吨。
1990年,宁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54万吨,其中冶炼废渣8万吨。历年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总量(包括已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196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占地面积745万平方米,其中占农田面积1万平方米。
1991年,宁夏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335万吨,其中煤矸石为165。46万吨,占总产生量的49。39%;粉煤灰为110。96万吨,占总产生量的33。12%;炉渣为41。61万吨,占总产生量的12。42%;冶炼废渣4。59万吨;化工废渣6。7万吨;尾矿2。6万吨;综合利用量50。29万吨;处置量19。24吨;排放量3。24万吨。
199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4万吨,综合利用量101万吨,贮存量143万吨,处置量385万吨,排放量24万吨,历年累计堆存量达2455万吨,占地面积达765万平方米。
1993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56万吨,综合利用量102万吨,排放量41万吨。
1994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412万吨,比上年减少44万吨,排放量56万吨。
199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397万吨。其中煤矸石146。29万吨,粉煤灰142。24万吨,综合利用量132。47万吨,排放量7。45万吨。
“九五”期间(1996—2000年),随着宁夏工业的迅速发展,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累计产生量达2145。85万吨,其中1996年产生量为412。43万吨,比上年度增加3。89%,综合利用量118万吨,排放量2。97万吨;1997年产生量为423。15万吨,比上年度增加2。6%,综合利用量119万吨,排放量4。45万吨;1998年产生量为413。10万吨,比上年度减少2。38%,综合利用量208万吨,排放量12万吨;1999年产生量为418。51万吨,比上年度增加1。31%,综合利用量148万吨,排放量9。82万吨;2000年为478。66万吨,比上年度增加14。37%,综合利用量199万吨,排放量13。03万吨。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主要种类是煤矸石、粉煤灰和炉渣,分别占总产生量的39。61%、29。91%和18。89%。
“十五”以来,宁夏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逐年增长。
2001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430。8万吨,比2000年减少10%。其中粉煤灰占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37。5%,煤矸石占26。9%。
2002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66。36万吨,比2001年增加8。2%。其中粉煤灰产生量为177。13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8%;煤矸石产生量为109。86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23。6%。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8。26万吨,比2001年增加115。1%。
2003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81。84万吨,比2002年增加24。8%,其中粉煤灰产生量为223。88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8。5%;煤矸石产生量为90。13万吨,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15。5%。
2004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44。71万吨,比上年增加10。8%。
2005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18。75万吨,比上年增加74。04万吨,增幅11。48%;比2001年增加66。76%。
2006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为799。41万吨,比上年增长80。66万吨,增幅11。22%;2007年就达到1045。74万吨,比上年增加246。33万吨,增幅30。81%;2010年达到2465。46万吨,与2006年相比,增幅208。41%;与2005年相比,增幅243。02%。
2011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3344。12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878。66万吨,增长了35。64%;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3430。09万吨,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9。13%,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2。57%。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分别为3618。17万吨、4877。03万吨和5790。88万吨,与上年相比,同比增长了5。48%、34。79%、18。74%。与2015年相比,2018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是2015年的168。83%;2018年与2002年相比,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增长了12。43倍,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2。1倍。